美国宣布对华加征12.5%关税!影响大批跨境卖家!
当地时间2026年7月23日,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USTR)宣布,根据《1974年贸易法》第301条,以部分贸易伙伴未建立或有效执行强迫劳动产品进口禁令为由,对包括中国在内的60个经济体征收10%或12.5%的附加关税。相关措施自美国东部时间2026年7月24日0时01分起生效,其中,中国原产商品原则上适用12.5%的附加关税,部分商品可获得豁免。



为加快发展外贸新业态,推动贸易高质量发展,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跨境电子商务出口退运商品税收政策的公告》以及《关于延续实施跨境电子商务出口退运商品税收政策的公告》,公告内容如下:
2023年1月30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在跨境电子商务海关监管代码(1210、9610、9710、9810)项下申报出口,因滞销、退货原因,自出口之日起6个月内原状退运进境的商品(不含食品),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出口时已征收的出口关税准予退还,出口时已征收的增值税、消费税参照内销货物发生退货有关税收规定执行。其中,监管代码1210项下出口商品,应自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物流中心(B型)出区离境之日起6个月内退运至境内区外。
其中, “原状退运进境”是指出口商品退运进境时的最小商品形态应与原出口时的形态基本一致,不得增加任何配件或部件,不能经过任何加工、改装,但经拆箱、检(化)验、安装、调试等仍可视为“原状”;退运进境商品应未被使用过,但对于只有经过试用才能发现品质不良或可证明被客户试用后退货的情况除外。
对符合规定的商品,企业应当提交出口商品申报清单或出口报关单、退运原因说明等证明该商品确为因滞销、退货原因而退运进境的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对因滞销退运的商品,企业应提供“自我声明”作为退运原因说明材料,承诺为因滞销退运;对因退货退运的商品,企业应提供退货记录(含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上的退货记录或拒收记录)、返货协议等作为退运原因说明材料。海关据此办理退运免税等手续。
对符合规定的商品,已办理出口退税的,企业应当按现行规定补缴已退的税款。企业应当凭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出口货物已补税/未退税证明》,申请办理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退还出口关税手续。
当地时间2026年7月23日,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USTR)宣布,根据《1974年贸易法》第301条,以部分贸易伙伴未建立或有效执行强迫劳动产品进口禁令为由,对包括中国在内的60个经济体征收10%或12.5%的附加关税。相关措施自美国东部时间2026年7月24日0时01分起生效,其中,中国原产商品原则上适用12.5%的附加关税,部分商品可获得豁免。
多数跨境卖家布局美国市场时,都会注册美国有限责任公司(LLC),用于店铺入驻、资金收款或海外业务拓展。很多卖家认为只要店铺正常运营、银行账户可以正常收款,就完成了全部合规事项。但实际上,以亚马逊、eBay为代表的跨境电商平台及相关支付结算机构,会依照现行规则向美国税务局(IRS)报送交易信息。若平台流水、银行回款、公司账目与股东资金往来长期无法匹配,将引发税表数据差异、历史申报漏报,甚至产生税务罚款等风险。
2026年7月1日起,《国务院关于对外投资的规定》(国务院令第837号,以下简称“837号令”)正式施行。837号令生效后,很多跨境电商卖家开始重新关注香港公司架构:由国内公司控股的香港公司,是不是需要做ODI备案?答案没有绝对的是与否,关键要看境内主体有没有参与“对外投资”。如果国内公司通过出资、持股、增资、收购、融资、担保等方式,直接或间接取得香港公司的股权、控制权、经营管理权或其他相关权益,就需要重点评估是否涉及ODI备案,以及后续外汇登记、资金汇出等合规事项。
这几天圈内有两件很炸裂的事,相信各位都听说了。一件是亚马逊终结个体工商户注册;另一件则是欧洲本土账号大面积爆雷。查的查,死的死,无论是对正在注册账号,还是以往就注册成功的卖家来说所带来的影响都非常大。
招商永隆银行有限公司 (英语:CMB Wing Lung Bank Limited) 是一家在香港注册的银行,前称永隆银行,寓意“永远兴隆”。
老美搞事已经不是第一次了。据财联社4月23日报道,美国扬言切断咱们中国一些银行和全球金融体系之间的联系,就是把中国银行踢出SWIFT这个全球金融通信的心脏。这不是小事一桩,如果真行动起来对中国的外贸和